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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时备案 给设计作品贴上“护身符”
来源:转载  作者:不详  浏览:次  发布时间:2008-6-5 12:59:31
据调查显示,80%以上的设计师遭遇过版权侵害的问题,但大都因维权成本过高、取证困难等原因而忍痛放弃了维权。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作品,遭遇版权侵害后怎样才能有效地取证?这已成为众多设计师的难题,大量的侵权事件也成为阻碍设计路上的拦路石。
 
针对上述问题,依据深圳市政府(2007)185号文件要求,由深圳版权协会、深圳平面设计协会共同发起,深圳市设计之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创建了中国·深圳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www.szdc.org),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行,已有广东包装设计师协会、深圳平面设计师协会等多家设计协会、团体单位授权该中心负责他们的备案代理工作。
 
多方促成 作品备案中心成功运行
 
2005年“深圳设计作品版权保护研讨会”上,中国设计之窗总编冯家敏提议建立设计作品备案电子证书系统,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在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第九条的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尽快建立作品版权备案系统,对平面设计作品等进行备案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有关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代办平面设计等作品的版权备案手续,并进行监督指导。
 
此备案中心历经三年,经大量专家多次论证,备案系统的及时性,操作简便,费用低,耗时短,完全可以满足设计师对自己的创意设计作品第一时间进行保护的需要,而且它是在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支持下建立的系统创新工程,将在陆续的开发系统中进行综合,纳入知识产权和版权维护系统,作品备案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将得到极大的保障。
 
备案系统功能完备且有法可依
 
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以电子证书为核心,具有客观真实、操作快捷的特点。备案流程符合数字设计作品快速方便、低成本备案的特殊要求。备案手续符合《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第十条的规定:1、著作权人的身份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信息对比核查;2、作品可选择公开或不公开形式备案;3、申请人提交备案作品未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承诺书;4、备案时间与国家标准时间同步,根据备案时间自动生成备案号,保证备案时间的客观真实;5、备案后的资料任何人不可修改;6、不公开的作品除申请人以外(申请人可以修改选择),任何人都不可浏览。严格的备案程序规则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保证了电子证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专家指出,通过备案给设计作品、动漫作品、摄影作品、美术作品颁发电子证书,取得作品完成时间的重要证据,是一种简单、方便的保护设计作品版权的方法。
 
给自己的作品备案,其“防火墙”效能也非常重要。据业内人士介绍,当设计师遭遇版权侵犯后,维权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所以大量设计师只好忍痛放弃。而作品一旦做好了备案工作,就能起到非常好的威慑作用,“放只‘老虎’来镇守作品,谁还敢来侵犯?” 一名设计师如此说道,从而也省去了遭遇侵权再维权带来的一系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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